蘇州春虹防水轉中國建筑防水協會資訊。第20個世界知識產權日,無錫市市場監管局網站公布了2019年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擅自使用‘德高’‘雨虹防水’商標標識的塑料包裝桶用于銷售”在列其中。此前廣州德建建材有限公司等與德高(廣州)建材有限公司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結束。“德國德高”終審敗訴,被判賠德高一百萬,德高維權成功。此外,江陰市人民法院日前也公布了“2019年度知識產權案件典型案例”,“江陰某商行侵害‘大禹’防水注冊商標專用權案”也在其中。
宜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擅自使用“德高”“雨虹防水”商標標識被罰10萬元
宜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宜興××包裝有限公司進行檢查中,發現當事人經營場所內有“德高”“雨虹防水”商標標識的防水材料塑料包裝桶2452只,在依法下達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后,查封上述涉嫌商標侵權的塑料包裝桶。經立案調查,當事人于2018年9月份開始,未經“德高”商標注冊人德高(廣州)建材有限公司,與“雨虹防水”商標注冊人北京東方雨虹防水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同意,擅自印制標注有“德高”和“雨虹防水”商標標識的塑料包裝桶用于銷售給他人包裝防水材料,至被查時為止尚未銷售給他人。當事人上述行為構成了“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侵權行為,依據《商標法》相關規定,宜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2452只侵權包裝桶,罰款人民幣10萬元。
注冊商標專用權是法定的知識產權,注冊商標的有形載體是商標標識,通過商標標識發揮識別商品的作用,即將注冊商標權利人的商品或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服務加以區分。本案中的包裝桶雖然沒有內容物,但包裝桶上所標注的注冊商標,可以對應為內容物商品所使用的注冊商標,制造、銷售帶有他人注冊商標且無內容物的包裝物商品,可以認定為直接參與侵權商標標識產生過程的行為,也即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帶有他人商標并標注內容物商品名稱的包裝桶,是對注冊商標識別功能的破壞,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侵害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利,已單獨構成了商標侵權。
“德國德高”終審敗訴,被判賠德高一百萬!
近日,廣州德建建材有限公司等與德高(廣州)建材有限公司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結束。判決書顯示,德建公司實施了侵害商標權及多項不正當競爭行為,且其尚未停止涉案侵權行為,德高公司及其商標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德建公司的銷售范圍等因素,酌定德建公司就侵害商標權行為賠償50萬元,就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50萬,數額并無不當。同時根據合理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原則,判定德建公司一并負擔德高公司為本案所付合理開支108691元亦屬合理。
本案中,德高公司各地經銷商門店上的“德高防水,放心!”等字樣屬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的營業場所的裝飾等構成的具有獨特風格的整體營業形象,可以認定為有一定影響的裝潢……德建公司在官網和門店招牌使用“德國德高防水,OK!”在文字構成、整體含義、語句結構以及顯著區別部分亦構成近似,故德建公司被訴行為屬于擅自使用德高公司有一定影響的裝潢。
江陰某商行侵害“大禹”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日前,江陰市人民法院發布2019年度知識產權案件典型案例。其中,與建筑防水行業相關的具體案例為“江陰某商行侵害‘大禹’防水注冊商標專用權案”。江陰某商行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擅自在門頭、名片、收款收據上使用與涉案注冊商標相同、近似的“大禹”標識,遼寧大禹公司認為江陰某商行的行為侵害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江陰某商行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00000元。
江陰某商行提供族譜稱其經營者系大禹后代,作為大禹后代其對“大禹”二字的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江陰法院經審理認為江陰某商行突出使用在門頭、名片及收據上的“大禹”二字與第1815930號商標構成近似,與第1815930號商標構成相同,其對該標識突出使用的方式構成商標性使用,即使江陰某商行的經營者系大禹后代,也不能否定商標侵權的事實。法院最終判決江陰某商行停止侵權并賠償遼寧大禹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5000元。
在裝飾建材市場上,由于終端消費者的信息差因素,導致了品牌的冒用、搭車、模仿等商業行為屢屢發生。雖然執法部門對假冒偽劣產品的打擊力度在不斷加大,但總有不法商家心存僥幸,不惜以身試法。社會亟需一個健康、干凈的消費環境,而企業和商家們均人人有責,共同維護市場環境,行業才能獲得持續性成長。而對于為企業和品牌宣傳服務的網站,亦要慎步而行,對假冒偽劣者堅決說不,共同為行業起到社會擔當、引導責任的典范作用。
蘇州春虹防水有限公司提醒廣大消費者一定要擦亮智慧的雙眼,把真假商品,看得清楚,分得明白,防止上當受騙。